2015年9月9日星期三

董校风波与华小革新的契机 李万千 2006-05-01

(一)华小革新的契机
首先,祝贺2006年雪隆华小董事会交流会的举行。选择这个时机举行交流会,无疑是必要和深具意义的。因为在内部,华小才经历了一场深具(震撼性的董校风波,导致董教总和校长职工会达致4点共识,使华小出现了革新的契机。此外,由于国家开始推行第9大马计划,再度强调马来议程,母语教育因此可能面对另一轮的冲击。因此,迫切需要整顿华教队伍,共赴时艰。作为本课题的引言人,仅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作为开始。相信在座来自各校的董事,对这次事件一定有很多感受和问题想提出来讨论。因此,我就长话短说,不浪费大家太多的时间。

(二)董校风波的回顾
遽然发难,来者不善
董校风波的爆发,看来并不是偶然的。校长职工会趁董总以叶新田博士为首的新领导层刚上任不久,工作交替还没有完全上轨道之际,就遽然发难,指董总打压校长,让人有来者不善的感觉。这点,职工会在头脑发热时已经承认,他们是针对董总领导层里的一两个黑手而来的。此外,他们也公然宣称,今后将与较为谅解的教总合作,而疏远董总。由此看来, 颠覆董总可能才是他们原先的企图。

打压校长,愚蠢例证
职工会对董总黑手发动袭击,看来是想让他们措手不及、人仰马翻。但想不到职工会的领袖竟然狂妄和愚蠢到举精武华小一年把4位校长调走的事件作为董总打压校长的例证。原来该校董事长王国丰,最热衷于在校内肃贪,他把3位涉嫌者告上教育局,并成功地把他们调走。
校长职工会曾要求董总出面摆平王国丰,为董总所拒绝。这次,职工会又把这件见不得光的事重新抖出来,作为董总打压校长的例证。职工会公然庇护涉嫌贪污校长,并为此向董总兴师问罪,充分说明它的狂妄和在道义上的破产!

悬赏肃贪,轰动效应
职工会的嚣张,进一步激怒了不按牌理出牌的王国丰。他一不做、二不休,在报章上刊登广告,悬赏马币50万元,惩求证据以对付贪污的校长。悬赏广告有如一颗威力强大的舆论炸弹醒了许多沉睡的学生家长,也慌了校长职工会的头头们。他们匆忙地刊登了《解散校长职工会?》及《告家长书》的广告,扬言将解散校长职工会,停办国英文课外补习班和电脑班,及只购买教育部所规定的课本作业等来要胁家长,进行反击。结果进一步引起舆论的反感,显得更为孤立。

焦点转移,工会挨打
另一方面,校长收取回扣的问题,由于八达灵县家长会主席郑云城等人的大事揭露,在寰宇电视《就事论事》(前后就此课题制作了4集)、《东方大讲坛》、网络媒体《独立新闻在线》、《当今大马》和一批评论人的全力配合下,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由于校长贪污问题成为舆论关注和批判的焦点,校长职工会由于有庇护贪污之嫌,很快的就由主动进攻,变成被动挨打了!

权势党团,以和为贵
在职工会陷入挨打的局面下,一些附庸权势的华团领导人企图制造以和为贵的局面,迫董总就范。于是电话满天飞,各路人马争着请客吃饭。最后,连马华公会也召开会长理事会,准备介入调停。但董总还是不为所动,坚持独立自主地处理问题,直至董教总和校长职工会达致4点共识为止。从事态的发展看来,校长职工会这向向董总发难,其背景绝不简单!
(三)董校风波的意义和启示
随着4点共识的达致,董校风波可说已经告一段落。现在,较为深入地认识一下它的意义和启示,相信是会有好处的。我先提出以下几点,请大家批评和补充:

1. 权势挂帅 ,道义沦丧
董总的现任领导人,由于不姑息涉嫌贪污的校长,居然被校长职工会当作打压校长的黑手来揪斗。而当这些人面对起义的家长的批判时,却受到附庸权势的党团和媒体,制造以和为贵尊师重道等舆论的袒护。社会道义沦丧到这等地步,是令人震惊的。可是,这些党团仍然以华社的代表自居,藉以维护社会建制和他们既得的利益。这种格局一天不改变,不能寄望华社能够有什么大作为。

2. 提防堡垒,内部攻克
权势挂帅,道义沦丧的大环境下,要如何维护董教总作为华教堡垒的地位和战斗性,正如它半个世纪历程所光辉记录的,已经是华教当前最为急迫的一项任务。当有人可以公然离间董教总,可以公然声称他们的影响力,足以解散教师公会和教总的时候,华教工作者若还不能意识到自己处境的危殆,不提防华教堡垒从内部被攻克, 这才是最大的危机!
在这关键时刻,董教总的领导人,要有处理危机的意识、胸襟和气魄,要能够从战略的高度出发,迅速解决内部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分歧,稳住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团队。大家精诚团结,为维护华教的堡垒及其战斗性,做出各自的贡献!

3. 思想革新,回归本质
校长是一间学校的灵魂,本来不是对校长的过誉。可 是,现在却有人认为(包括资深的评论作者),目前华小的校长已经抬不起头来。甚至有人认为,他们已经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这次风波中,对待收取回扣的校长,基本上有两种态度和立场。一种是像前董总主席胡万鐸先生所持的,认为它属于收取红包之类的平常事,无需小题大作。正是这种社会的默许,造成行规的泛滥。被姑息惯了的校长,顷刻间变成贪污嫌犯,自然无法接受。
另一种则是对犯错的校长,穷追猛打,似乎一个也不放过他们。对他们犯错的社会大环境和背景,不加具体分析。甚至对他们在教育界和地方社会的其他贡献,也一概加以否定。这两个极端看来都失之偏颇。
必须承认,作为一校之长,表率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既然收取回扣是假公济私的不法行为,也是不道德的作法。从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职责和尊严出发,是不应该这么做的。过去犯错,只要知错愿改,可以即往不咎。在4点共识达致之后,各有关方面都必须回归教育的本质,告别贪污妄法的行为,体现一个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社会和道义责任。

4. 反对垄断,争取自由
这次风波,让我们认识到,舆论对社会所能够发挥的启蒙和教育作用,有时是很大的;同样的,也让我们认识到,权势政党和财团对媒体的控制,其破坏性也一样严重。因此,公民社会在争取言论自由和支持独立及非主流媒体方面,应更加重视。反对媒体垄断,对自由媒体工作者的培养、关怀和支持,都到了必须付诸行动的时候了。

5. 家长角色,举足轻重
这次风波,催化家长的起义,突出了家长的监管角色。看来势 必催生体制外的全国华小家长会的成立。由于它是标榜代表全国华小家长的,它的宗旨、定位和动向,势必受到各方面的关注。除了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利益之外,它对维护华文教育所将扮演的角色,及与各政党及董教总之间的关系,也是关键所在。

(四)华小董事会的主权认识、争取和行使法令规定,不容侵蚀
自董校风波以来,董事会主权应该是最热门的课题之一。不论是根据《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还是《1996年教育法令》的规定,董事会都是管理华小的机构。因此,华小董事会的主权,不应受到质疑。
但正如《共识》所指出的:基于在新的教育法令下,新的华小董事会条例还没有发布,而依据旧教育法令赋予董事会的主权及其管理范畴(包括学校贩卖部、食堂、礼堂、校产及学校银行户头的支票签署等)与方法,已经被教育部的各项行政指南、条例模糊化、被削弱,甚至被蚕食。当前,各华小三机构成员,应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紧密合作,全力支持与配合董教总要求教育部公布新的董事会条例,以及维护华小董事会主权,向政府争回华小董事会管理学校的主权而作的一切努力。

恢复主权,坚决行使
必须承认,由于教育法令的更替,教育部新的行政指令和条规的颁布,部长、官员和政客的滥权,一些校长的擅自僭越,和一些董事会的自我放弃,导致华小董事会主权不断被侵蚀,而变得残缺不全和模糊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别有居心者甚至公开扬言,华小董事会事实上并没有法定的地位!
由于华小董事会主权必须体现在对有关主权法定地位的承认和实际有效的行使上。因此,尽管4点共识承认华小董事会的主权,它并不意味着对当局有任何的约束力,或董事会被模糊和侵蚀了的主权立即可以获得恢复。它其实仅仅是一种表态,必须要有具体的争取恢复和行使主权的后继行动,才具有实际的意义。

个人认为,这些后继行动应该包括认识、争取和行使董事会主权的完整过程,具体的说就是:

鉴定主权,精简报告
董教总的法律顾问团,应就董事会法定地位的过去、现状和被侵蚀的过程,做一详细的研究,写成精简的报告,明确董事会在现有法令下的法定地位和应拥有的主权,以及如何争取和行使已经被侵蚀了的部分。

认识主权,行使主权
董总、董联、华小工委会以致个别学校的董事会,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报告,弄清楚华小董事会目前的法定地位和拥有的主权,以及已经被侵蚀了的部分。然后与本地区或本校董事会所行使的主权相比较,拥有而未加以行使的,必须立即行使之;已经被侵蚀而必须重新争取回来的,则应配合董教总的步骤,一致行动。

醒觉运动,具体计划
制定具体计划,开展董事醒觉运动,让所有的董事都真正懂事,告别董事不懂事的时代。

(五)建立现代化、透明和有效的监管机制
个人认为,一个现代化、透明和有效的监管机制能否在董教总的主导下建立,各有关华小是否愿意在董事会的主导下实施有关的监管机制,是这次华小革新契机能否化为具体成果的关键。

董总、董联、华小工委会、各校董事会,应在华小三机构的配合下紧抓这关键,有领导、有组织、有决心地掀起一场健全华小的自救运动。各华小应互相学习、互相支援,掀起革新的声势和热潮。


董教总和属下的各华教组织,虽然不是权力机构,但对属下组织还是有它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主要是体现在对维护母语/民族教育的承诺。它是一种道义力量。所谓得道者多助。董教总应本着得道者多助的信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理直气壮地开展华小的革新运动!

200651日,福隆港,《雪隆华小董事会交流会》)

2015年9月3日星期四

叶主席文告 03-09-2015

叶主席文告                                                03-09-2015


槟州教育局发出行政指令,指示华小六年级评估考试监督官(老师)必须以国语进行讲解考试规则,对华小考生非常不公平,是种族歧视,是进一步为实现《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单元主义教育政策最终目标的温度探测器。

我们严厉谴责发出行政指令的教育局官员,即刻取消这带有种族歧视,对华小考生不公平的行政指令。

我国是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色彩组成的国家;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我国必须珍惜的宝贵资产。

我国的和平独立是华、巫、印三大民族先贤共同努力、互相谅解达至的成果;国家独立58年来,除了1969年不幸的513人为事件,各族人民都互相欣赏与学习各族的文化,并谅解各个民族间的文化差异,尊重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友爱和谐共处;国家的发展与成就是各族人民的贡献。

在欢庆国家独立58周年期间却发生违反国家宪法赋予各族人民学习与发展母语教育权利的行政指令,我们要求首相及教育部长采取杀一儆百的果敢行动,处罚槟州教育局官员并撤销伤害友族情感的指令。

2011
11月,柔佛教育局声明从2012年起不再发出聘请临时教员的批文,为遣派大批不谙母语文的受训友族教员到华小上课作准备,触发2012年由董总主席号召的325华教救亡大集会。

我们呼吁华社警惕教育局以层出不穷的行政指令,逐步侵蚀华小使其变质为国小的行政手法;吸取2012年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号召“325华教救亡大集会的经验,避免华小沦为虚有其表的外壳,实质为国小的事实。

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

阳光e 行动 之 823 万人抗议大集会

     阳光e 行动

时间:早上10       /      日期: 823
地点: 雪州加影  823  万人抗议大集会
董总  Blok A, Lot 5, Seksyen 10, Jalan Bukit, 43000 Kajang, Selang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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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e行动声明: 抗议政府有意吊销董总执照及夺权粉碎分子召开非法特大大集会

今闻董总独中工委会在傅陈夺权派的指使下拱手将统考交由由政府控制的退休公务员组成的教总接管。

目前董总注册吊销危机迫在眉睫,稍有理性的人都明白只要傅陈夺权派可以和叶邹捍卫派坐下来协商出一个有共识的名单交给注册局,这场危机自然会解除。

从几个月前叶邹就一直寻求和解,表示只要保住注册一切条件都可以协商。从四独中七大乡团马华总会长廖中莱部长”……然而傅陈一伙不但毫不理会反而变本加厉勾结雪州注册局官员合谋吊销董总执照,夺取董总资产,不仅要成立新董总,而更是通过五州董联会妄顾法律非法召开特大来通过利用会员不变的优势成功撤换董总现有领导人及彻底达到转移董总资产的目的。

傅陈一伙已经甚至希望董总注册吊销实现,来实现他们和教总策划已久并即将得逞的阴谋。勾结雪州注册官发出吊销警告的手段就是误导华社将责任推至叶邹,要挟全体华社一起敦促叶邹下台,成功夺取董总资产,顺利将统考移交教总,教总领导人和会员都是拿政府退休金的前公务员的政府代理人。间接让政府掌控统考和60间独中。为改制铺路。这是林连玉事件的重演。

60年以来年董总是华社先贤用鲜血和汗水铸就。没有董总就没有了华教的捍卫者,唯有董总才能面对利诱威胁的情况下向政府争取华教权益。我们不允许董总注册吊销成为事实,我们不会放弃统考的控制权。我们会争取到最后的一刻。要社团注册官收回注册吊销通知书。

傅陈一伙企图无视法庭也不等待法庭判决,无论输赢他们都要非法召开特大,企图造成木已成舟之相,尽管我们可以在通过法律程序打下去,他们将一意孤行的做下去,即便叶邹夺回控制权,董总也已是被摧毁的董总。

我们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华社的同胞们,家长们。站出来吧,为了我们华教世世代代的生存下去,虽然你们现在默不作声,坐壁旁观,但这并不证明你们不愤怒,不要做锦上添花的人,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吧。

面对傅陈一伙华教斯文败类,大骗子们,我们一定要在823号坚决阻止他们召开非法特别代表大会。让我们发动号召一万个爱护华教的人士和家长,在他们召开非法特大的823日上午10时前往加影董总总部制止这场置董总和华教于死地的非法特大。
请支持我们阳光e行动的总动员,来参加我们抗议政府有意吊销董总注册及制止非法特大的大集会。
这是一场大马华教维护者和傅陈一伙的战争。是维护华教者和消灭华教者之间的战争,请踊跃出席!


阳光动力组群

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董总造反派舞剑,幕后主使者呼之欲出

董总造反派舞剑,幕后主使者呼之欲出

二零一五年二月七日 下午五时三十八分

文:林大刀

踏入2015年,大马华文教育面对的艰险困境已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严峻了。

新学年开始至今,我们看到了许多问题,教育部已经在董总内斗、教总忽悠、马华配合的情况之下,悄悄推行更多不利于华教发展的政策。

我们看得到的是:

1:华小师资年年短缺的情况更严重,今年严缺700位;而马华年年都说争取这个争取那个,到最后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更加深。而这原本应该是由教总代表华社抗议及争取解决方案的大问题,教总责无旁贷;奈何拥有马华背景的教总主席王超群迄今看不到有任何抗争的决心,反而处处配合教育部和马华唱双簧,扮黑白脸。


2600位马来宗教老师被派往沙巴州华小执教,而原本应该被派去华小执教的华文老师却被派去国小;这问题的严重性不需多解释,这也应该是教总最应该带领华社激烈反对伸张正义的责任;但是教总却在忙着配合董总造反派围剿真正为华教呕心沥血的叶新田、邹寿汉所领导的正统派。


3:华小5年纪历史教育课本内容浮夸虚假、生安白照,向学生灌输错误的历史价值观和极端种族思想;这也是教总最应该站出来拨乱反正的,但是教总主席王超群为什么放着正事不做,却忙着搞分裂华社力量的勾当?


4:还有华小校长与参考书印刷商勾结图利、贪污滥权、迫使学生家长必须付出额外的金钱购买这些不实用的书籍;还有参与更多课外补习班……


我们看不到的更可怕:

1:董总数据显示,华小学生人数每年都在持续下降;2009年的627,699 人大量萎缩至 2013年的 564,510人,2015年全国所有华小新生人数更全面下跌。


2:幼稚园从今年起,向教育部申请执业牌照的申请书必须列明是以国语教学。这表示从幼稚园的学习阶段就必须强制接受马来文教育。意图断绝独中学生来源的用意非常明显。


3华小的国语教学时段已经从过往的每周180分钟增加至每周270
分钟。

4:种种迹象显示,尽管董总强烈反对,主席叶新田与署理主席邹寿汉带领华社发动百万签名运动、争取向联合国递呈抗议书、举办一系列抗议活动;教育部仍然将2013-2015年教育大蓝图提上了日程,并且按照计划加强了推行的力度。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指出,“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尽管面对华教界的激烈反对,其单元同化中心思想并没有改变,仍然贯彻单一民族国家和单一源流学校最终目标。

他说:教育大蓝图以13年的时间,分开3个阶段以边缘化、变质及消灭华小的政策和措施依然存在,甚至在定稿的蓝图里增加了不利于母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举其大者包括所有幼儿园必须采用 教育部学前教育课程并最终以国语为教学媒介语,大幅度增加华小国语教学时间,剥夺华小董事会主权,继续推行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和宏愿学校计划以改变华小、淡 小的校园文化和媒介语,合并和关闭微型学校将减少华小数量,没有提出增建华小和淡小等源流学校的制度和计划,更没有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华小师资问题,反而致力于实现国小和国中成为所有家长的首选学校。这严重打击华小、华文独中和改制中学的生存与发展。

以上种种,都说明了大马华文教育的最后堡垒已经岌岌可危,但是华社也看得很清楚,真正站稳立场为捍卫华教而尽心竭力与当权恶势力抗争的,也只有董总叶新田及邹寿汉领导的董总正统派;其他那些造反派、教总领导人,还有华总那些有钱商家,却都在忙着要把董总的正统派斗臭斗垮。他们的幕后主使者是谁?大家都已心知肚明,昭然若揭了。

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少数服从多数,没有例外” 张守江律师

在此举一列证明,这种说法不一定对。60年代2/3多数的华教校董诸公们接受政府津贴,接受改制,少数的校董在林连玉,沈慕羽,林晃昇等先贤的领导之下,不计代价的抗爭,不跟随大多数校董接受政府津贴,不接受华文中学改制,坚持自力更生,始有今日的60间独中,成为马来西亚传播中华文化的搖蓝。你说, 这批少数人做得对吗?人多不一定对。 一个人偷抢是犯罪, 一万个人偷抢还是犯罪。一个人不按章行事是不合法, 一大群人跟随不按章行事仍然是违章违法的行为, 所以我说人多, 不一定是对的, 少数不一定是错的, 按章行事合情、合理、合法才是对的。民主原则的先决条件是维护社会正义,倚仗人多势大,暴力凌弱,违反尊严的章程,严如市井不法之徒,实盗民主之名,行凌霸之实,何來民主?

一个合法的组织, 团体必须先有章程。章程是会员们一致公认的契约(contract, 身为会员就必须遵守章程,这是大原则. 不守章程条文, 便是违章,违章就是不合法,不遵守章程行事者,便是不法之徒. 如果夺权可以通过违法违章的手段得逞所愿, 今后社团组织将永无宁日。因此有必要先细读认清董总章程,再看谁在违章。

(1)             董总章程第5A.9条规定,中央委员及中央常务委员之任期为4年。(shall be for four years)
(2)             章程第5.2.3条规定, 中央委员的职位必须于会员大会的选举年大会后14天内进行复选。 25位中委选出主席, 署理主席, 5位副主席;秘书, 2位副秘书; 财政,一位副财政, 12位。
(3)             章程第5.3.1条规定, 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必须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出任。
(4)             章程第6.3.3条规定主席是召开中央委员及中央常务委员的人,会议通知书必须在召开会议前14天发出。
(5)             章程第5A.1.3条规定中央委员会的主席是主持所有董总会议的人。
(6)             章程第6.3.2规定, 出席中央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必须有17.

针对章程第5A.95A.1.36.3.2条文的诠释,可以根据法庭的判例为准。 我略举3宗法院的判例为证。

例一:   新加坡高庭对 Phua Kiah Mai & Anor v Foo Jong Peng & 27   Ors (2012) SG HC 14 判决。
案情是,绝大多数新加坡海南会馆的理事对主席和秘书长处理财务的方法有异议,25位理事要求主席召开特别会议,要讨论通过对主席和秘书长投不信任票,並重选的议程。主席不肯召开会议,于是他們壇自召开会议,27位理事出席会议,通过罢免主席和秘书长,並选出新主席和秘书长。新加坡高庭判决选举不合章程,按公會的章程第七条文,主席和秘书长的任期为二年,会员必须等到二年任期届满,才可以选举新的主席和秘书长,选举被判无效和违章。败方上诉到上诉庭, 可是上诉庭维持原判,驳回上诉Foo Jong Peng & Ors v Phua Kiah Mai & Anor (2012) SGCA 55.  夺权派依然败诉。
原因是新加坡高庭及上诉庭4位法官都一致认为章程至上,理事必定要遵守, 必须等到2年才进行选举, 即使人多也不能违例。

例二:  我国一宗公会的纠纷判例(Wong Fook Suan & 3 Ors v  Un Siang Mead Federal Crt  Civil Appeal No. 52/1981
古晋琼州公会会员的纠纷。12-12-1971 琼州公会开常年大会,会场发生爭论混乱,主席宣佈会议解散後,一批约60多位会员不愿离去,选出临时主席主持会议,继续开会,过对中央委员不信任的议程,並选出新中央委员新主席。原任主席祕书控告这批新选出來的理事,马来西亚高庭于1980年判会议不合法,一切议决案及新理事被判作废无效,败诉的一方,上诉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在29-01-1982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挑战派再上诉到英国枢密院,结果又失败而归。出席人数多达60位,还是要面对败诉。当年我便是当权派(即郑先生认为不讲民主的少数派)的律师。

例三:  英国法庭另一宗有关会议法定人数不足的判例
ReRomford Canal Co. (1883) 24 Ch D.85
    当主席宣佈会议的法定人数不足,宣佈会议流会或解散之后,在法律的原则和立场上就等于没有会议( no meeting in the legal sence),会议是不能进行的,一切的议决案将被当作不合法及无效。

谁才是董总的真主席, 谁是伪主席, 谁应该耐心等待两年。事实上该耐心等待两年的是夺权派陈大锦,不是叶新田主席,否则便是本末倒置。

今天在董总有二位主席, 一位是按章程第5.2.3条文, 201367日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年在没有对手竞争下复选出来的中央委员会主席叶新田博士 一位是半途由傅振荃派于2015610日在中委会选出来的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陈大锦

610日的中央委员会是否合法?很容易辨别。因为夺权派中央委员会的整个会议的过程都是違章违法,一错再错,

举数例为证。
第一错.  610日的中委会召集人是傅振荃, 按章程第6.3.3 文, 傅先生职位是秘书,没有权发通知书召开会议。
第二错.  610日的中委会, 主持会议者不是叶新田主席,而是另有其人, 违反章程第5A.1.3条文。
第三错.  610日的中委会议的通知书是67日发出,3天後即 610日便召开会会议,通知书没有呈足夠的14天便召开会议。违反了第6.3.3条文,
第四错.  610日的中委会, 出席者不足17位合法中央委员的法定人数, 违反了章程第6.3.2条文。
第五错中央常务委员的主席, 按章程第5.3.1规定, 必须由中央委员会主席担任, 即由叶新田出任。违背了章程5.3.1,因为中委会至今还未解散
第六错章程5A.9规定在会员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的主席,其任期为4年,夺权派硬要中途换马,不遵守契约,违反章程5A.9

这些条文很清楚告知大家违反章程选出的主席是陈大锦,是伪主席,因此,养精蓄锐者该是陈大锦及傅振荃的夺权派人马, 他们才应该耐心等二年(现在只剩一年多),一决雌雄, 更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硬闯董总行政部,霸占董总行政部,把叶主席硬赶出董总行政部。这种恶霸行为,徒让整体华社蒙羞。
董总章程规定每四年选举一次, 董总的章程5A.9条卻有明文规定,董总的中央委员,一旦在会员大会选举年选出后, 其任期必须为4
凡是有关注董总事件的人士, 都会知道今天叶主席在合法中央委员会32名成员中(25名加上主席按章程委任的7名)占有19名; 在合法中央常务委员会15名成员中(12名加上主席按章程委任的3名), 拥有9名, 难道这不就是即合法又民主的多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