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简称《20年行动方略》)是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属下“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委员会”草拟的一份文件。华总《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是由陈友信为主席的“华社20年规划小组专案委员会”(另称“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委员会”)于2009年开始草拟;该行动方略委员会之下设有“行动方略专案执行委员会”和“行动方略专案队伍”。
2010年11月起,《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的内容用词修改和执行方式引起争论。根据12月间的新闻报道,陈友信辞去华总“行动方略委员会”主席之职;林德义、杜乾换和杨有为也辞去“行动方略执行委员会”的职务,并要华总出版和流传《扭转国运: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一书,反对修改其内容。2011年1月,39名参与撰写行动方略论文者也要华总尽早向公众人士和政府发布《20年行动方略》,并反对修改其内容。当时,《20年行动方略》的争论着重在政治领域。
2011年2月,隆雪华堂会长陈友信宣布,隆雪华堂、槟华堂、森华堂及柔佛华总,联合成立“马来西亚行动方略筹备委员会”(PoAM Pro-Tem
Committee),继续推动《20年行动方略》。据报道,“马来西亚行动方略筹备委员会”也获得国民型中学校长理事会、全国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工委会筹委会及林连玉基金等组织的参与。
根据新闻报道,2011年8月7日举行的华总中委会会议,通过了接受修改后的《20年行动方略》。
有鉴于华社各界对《20年行动方略》提出的教育主张和课题所知不多,本文将根据4份不同时期版本的《20年行动方略》作出评析,尤其是让华社各界了解、关注和警惕本文提及的4份不同时期版本《20年行动方略》的其中几项教育主张,对华文教育的危险性及不利冲击。
二、《20年行动方略》的其中几项教育主张
本文参考的有关4份不同时期版本的《20年行动方略》是:
1.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第二稿:主要建议摘要)(2009年7月9日)
2.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第二稿A:主要建议摘要)(2009年7月14日)
3.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2009年9月24日)
4.
《扭转国运: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2010年6月)
本文从《20年行动方略》有关4份版本中,取录其中几项教育主张的重点原文并列入表1,而有关详细原文可参阅附录2至附录5。
表1:取录自不同时期版本的《20年行动方略》其中几项教育主张的重点原文
2009年7月9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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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4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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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4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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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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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4 语言、教育与社会凝聚力”文段提出:
建议5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l
个别科目--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l
任何媒介语的转换应该有充分的准备,确保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受严重影响。
l
堪为他国典范的教育思考与家长的选择,应该成为最终决定“英文教数理”政策在小学的存废问题时的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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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4 语言、教育与社会凝聚力”文段提出:
建议5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l
个别科目--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l
任何媒介语的转换应该有充分的准备,确保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受严重影响。
l
堪为他国典范的教育思考与家长的选择,应该成为最终决定“英文教数理”政策在小学的存废问题时的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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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3. 多源流教育系统”文段提出:
建议3 根据教学有效性与学习者/家长选择,在个别科目的媒介语上允许弹性
l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l
行动方案:
1.
非语文科目在小学阶段应该以大部分学生的母语教授。
2.
小学以后非语文科目的媒介语应该依据大部分家长的选择,然而不应牺牲少数家长的正当利益。
3.
任何媒介语的改变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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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3. 多源流教育系统”文段提出:
建议3 根据教学有效性与学习者/家长选择,在个别科目的媒介语上允许弹性
l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l
行动方案
1.
非语文科目在小学阶段应该以多数学生的母语教授。
2.
小学以后非语文科目的媒介语应该依据多数家长的选择,然而不应牺牲少数家长的正当利益。
3.
任何媒介语的改变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
建议8 取消现有源流分类,鼓励多元语言教学
l
现今根据媒介语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错觉,使人以为特定源流只关系特定族群。在长期,各源流之间的分野应该被消除。所有国立学校都应该被视为国民学校,享有平等待遇,并得以自由选择在不同程度上实施多元语言教学,为学生提供各类单语、双语与多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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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8 承认所有源流学校为享有平等待遇的国民学校
l
现今“国民”与“国民型”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错觉,以为非国语源流缺乏“国民”性格。同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念是:各教育源流只关系主要使用该媒介语的社群,与其它社群无关,造成了偏见与教育政治化。
l
所有语言的学校都应被一律视为国民教育系统的平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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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所有教育体系应该被视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接受同等待遇,以栽培出能够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多元文化与多元语言的人民
l
现今“国民”与“国民型”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错觉,以为非国语源流缺乏“国民”性格。同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念是:各教育源流只关系主要使用该媒介语的社群,与其他社群无关,造成了偏见与教育政治化。
l
所有语言的学校都应被一律视为国民教育系统的平等部分。
l
没有任何教育源流应该被标签为妨碍国民团结或认同。
l
行动方案:
1. 所有教育源流都被承认为“国民学校”,并享有同等待遇。
2. (从略)
3. (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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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所有教育源流应该被视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接受同等待遇,以栽培出能够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多元文化与多元语言的人民
l
现今“国民”与“国民型”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一种错觉而认为非国语源流缺乏“国民”性格。同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念是:各教育源流只关系主要使用该媒介语的社群,与其他社群无关,造成了偏见与教育政治化。
l
所有语言的学校都应被一律视为国民教育系统的平等部分。
l
没有任何教育源流应该被标签为妨碍国民团结或认同。
l
行动方案:
1. 所有教育源流都被承认为“国民学校”,并享有同等待遇。
2. (从略)
3. (从略)
|
建议9 成立提供语言与文化多元性的校区
l
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在筹款、课程与课外活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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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9 成立提供语言与文化多元性的校区
l
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在筹款、课程与课外活动合作。
|
建议5 成立多元语言的校区,以便提供多元选择与鼓励统合
l
行动方案:
1.
所有公资学校皆不能只录取单一族群的学生。
2.
校区内的所有学校应该在募款、课程与课外活动上互相合作。
3.
(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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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5 成立多元语言的学区,以便提供多元选择与鼓励统合
l
行动方案:
1.
所有公资学校皆不能只录取单一族群的学生。公资应该拨给招收不同族群及各源流的学校。
2.
区内的所有学校应该在募款、课程与课外活动上互相合作。
3.
(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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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6 收集系统性的数据,作为评估与支持所有教育源流的依据
l
多源流教育系统,必须不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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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6 收集系统性的数据,作为评估与支持所有教育源流的依据
l
多源流教育系统,必须不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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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附录2至附录5,可看出《20年行动方略》提出多项不利于华文教育等各源流母语教育的主张。本文对其评析如下:
(1)
教学媒介语可随时改变,不受法令保障的危险性
《20年行动方略》主张,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并在个别科目的媒介语上允许弹性。《20年行动方略》提出3项行动方案,以落实这项主张。有关行动方案是:
1.
非语文科目在小学阶段应该以多数学生的母语教授。
2.
小学以后非语文科目的媒介语应该依据多数家长的选择,然而不应牺牲少数家长的正当利益。
3.
任何媒介语的改变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此外,为拟定《20年行动方略》而撰写的一篇题为“马来西亚多元源流教育的前景”的论文,与上述的主张和行动方案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篇由黄进发、周泽南、李亚敖、莫顺生、吴建成和姚丽芳的名义发表,志期2010年2月16日的“马来西亚多元源流教育的前景”(第二稿)一文,在论文的第四部分即政策建议方面,提出在短期(首5年内)和长期(第6至第20年)内落实的多项政策。其中包括:
1.
在短期政策的第三项建议里,主张“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如果条件允许,同一学校内甚至可以实行两种制度,让学生选择。”
2.
在长期政策的第二项建议里,主张“在媒介语上,学校应该只分为‘主要单语’,‘主要双语’,‘多语’学校三种类型,根据家长和学生需要提供语言教学上的选择。而不管在任何类型学校,学生不在被假定为母语使用者(native speakers),应有充分师资接受第二语言教学的训练。”
从上述《20年行动方略》撰稿过程的资料中,可看出这种以所谓“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及“学生人数”为基础,来决定教学媒介语的主张,而且是要政府在首5年内落实这样的政策,对华小是具有危险性的。因为,这开了华小变质的缺口,华小以华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地位,可随时被改变,而且《20年行动方略》没有要求从法律上保障华小的教学媒介语地位。
《20年行动方略》出现这样的思维状况,是受到英语教数理政策废除后,一些家长要求让个别学校决定数理科教学媒介语的影响,以及《20年行动方略》草拟者存有对“跨族群”的迷思及错误认知。所以,“马来西亚多元源流教育的前景”一文,主张“如果条件允许,同一学校内甚至可以实行两种制度,让学生选择”。
按照这样的逻辑,这可以是,在同一所学校里,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媒介语进行个别科目的教学,即在某个非语文科目,学校实行两种制度或“双轨制”,让学生选择教学媒介语,多数学生使用某个语文作为教学媒介语的制度,其他少数学生使用其他各种语文作为教学媒介语的制度。例如,在同一所学校,一部分学生使用华语学习数理科,一部分学生使用马来语学习数理科,也有一部分学生使用英语学习数理科,另有一部分学生使用淡米尔语学习数理科。如果有更多的科目按照这样的做法进行教学,演变下去,同一所学校,将从原本的一种主要教学媒介语,增加到几种的主要教学媒介语。另一方面,华小有数万名友族学生就读,按照《20年行动方略》的思维,华小的个别非语文科目的教学媒介语,岂不是要从华语改为其他语文,落实“双轨制”,以照顾友族学生或“跨族群”需要。
此外,《20年行动方略》主张的“非语文科目在小学阶段应该以多数学生的母语教授”,在概念上含糊不清,存有其危险性。举个例子,目前,一些地区的华小,其学生是友族学生为多数,如果按照“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及“学生人数”的观点,来决定教学媒介语,那么有关华小岂不是要改变媒介语,从华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改为马来语、淡米尔语、依班语、卡达山语等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以示“尊重学生/家长的教育选择权利”或“母语教学”。另外,如果所指的“小学”是所有的小学,那么马来族学生占全国小学生的多数,因此全国小学(包括到那个时候的所谓“华小”和“淡小”)的非语文科目,岂不是要以马来族学生的母语,即以马来语教授。
而且,《20年行动方略》主张,“任何媒介语的改变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不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句话,说明《20年行动方略》认同改变学校的教学媒介语。
长期以来,我国华社坚持,除了其他语文科目外,华小的华语文科和其他各个科目,都必须以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并要求在法律上明确保障华小的媒介语地位,而不是以《20年行动方略》里充满变数的所谓“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及“学生人数”来决定华小的教学媒介语。《20年行动方略》提出的媒介语主张,违反华社的立场。
(2)
取消现有各源流学校分类,改为“主要单语”、“主要双语”与“多语”学校的危险性
《20年行动方略》和其“马来西亚多元源流教育的前景”论文主张,在落实长期政策(第6至第20年)方面,要求政府取消现有各源流学校分类,学校应该只分为“主要单语”、“主要双语”和“多语”学校三种类型。这项主张,再加上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和“学生人数”的因素来决定媒介语的主张,在未来可能会导致一些华小,从华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所谓“主要单语”学校,改制为以华语和其他语文(如:马来语,或英语,或淡米尔语,或依班语,或卡达山语,等等)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所谓“主要双语”学校。《20年行动方略》提出的这两项主张,令所谓“华小”的媒介语地位充满变数,未来的所谓“华小”,不是长期以来至今华社所热爱和熟悉的原有华小。
此外,《20年行动方略》的另一项主张是,“所有教育源流都被承认为‘国民学校’,并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它没有阐明“国民学校”的定义,这对华小和淡小有危险性。如果把这样不清不楚的主张,提呈给政府,并要政府给予落实,而政府“俯顺民意”,把华小和淡小“承认”(“改制”)为“国民学校”,这岂不是《20年行动方略》“代表华社”向政府表示“同意华小变质”,以换取“同等待遇”。因为,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国民学校”是以国语(即马来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但是《20年行动方略》却忽视了这个关键性的法令规定。
(3)
提出并认同“多源流教育系统,必须不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被接受”观点的危险性
在2009年9月版本和2010年6月版本的《20年行动方略》,出现了一个极为严重不利华文教育的观点。《20年行动方略》在“D3. 多源流教育系统”文段的第6项建议中,提出并认同“多源流教育系统,必须不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被接受”的观点。即是说,如果各源流学校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就不能接受各源流学校的存在。这是“各源流学校破坏国民团结”论,不要各源流学校继续存在,以期落实以国语(即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单一源流学校制度的翻版。奇怪的是,《20年行动方略》在该D3文段的第1项建议中,提出“没有任何教育源流应该被标签为妨碍国民团结或认同”的观点。为何两者这么互相矛盾?如果这些观点混乱的《20年行动方略》提呈给政府,到底要政府落实哪一个观点?
(4)
以学生种族作为学校拨款依据的危险性
2009年9月版本和2010年6月版本的《20年行动方略》,主张以学生种族作为学校拨款的依据,即“所有公资学校皆不能只录取单一族群的学生。公资应该拨给招收不同族群及各源流的学校”。这个主张忽视实际情况,对“跨族群”有错误的认知,只会带来反效果及社会强烈反弹,其后果是十分危险及严重的。这不是促进各族关系或“跨族群”的正确方法。
举个例子,一些地区的国小,只有马来族学生,没有其他族群学生就读;同样的,一些地区的华小,只有华族学生,没有其他族群学生就读。这些情况是因人口和地理等各种复杂因素造成的,它不是一项罪恶或犯罪。事实上,各源流学校都是公开给各族学生就读的。为何《20年行动方略》主张以种族因素,利用以不拨款给学校的方式,来惩罚只有单一族群学生就读的学校?这实际上是对学校和学生实施“经济制裁”,剥夺其权益,肯定会激起民愤。《20年行动方略》的这项主张,比现行的单元化教育政策更加严厉。如果真的按照这项主张来做,那些没有获得拨款的学校,就需要向社会筹款,甚至不得不停止操作或关闭,导致有关学生转校或辍学。
另一方面,《20年行动方略》主张,“区内的所有学校应该在募款、课程与课外活动上互相合作”。《20年行动方略》所要表达的“区内的所有学校应该在募款活动上互相合作”是何意?是否指国小、华小和淡小一起筹募及平分社会捐款,还是指要华小把筹获的捐款与其他源流学校分享?事实上,长期以来,政府在每5年度的各大马计划下,发给华小和淡小的发展拨款十分稀少和不公。因此,华社要求政府制度化公平拨款及发展各源流学校。
三、结语
《20年行动方略》提出多项不利于华文教育等各源流母语教育的主张。如果这么有严重问题的《20年行动方略》,或是《扭转国运: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提呈给政府,并要政府落实,而政府真的“俯顺民意”落实《20年行动方略》里的教育主张,那就是华教等各源流母语教育的灾难,命运悲哀!
《20年行动方略》要搞所谓的“跨族群”,却对“跨族群”存有错误的认知,跨出乱子,使华小等学校的媒介语地位充满变数,甚至以种族因素作为是否拨款给学校的依据。《20年行动方略》里不利于华教等各源流母语教育的所有主张,必须彻底及早日删除之。
附录1: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专案团队
<华社20年规划小组 专案委员会>:
陈友信先生(主席)
杨有为先生
拿督黄汉良
郑荣兴先生
刘志文先生
钟来福先生
拿督林家全局绅
郭隆生先生
拿督许综文
拿督刘景国
<行动方略专案执行委员会>:
林德宜博士
杜乾焕博士
杨有为先生
陈亚才先生(至2009年4月)
<行动方略专案队伍>:
林德宜博士(专案主导)
黄进发先生
杨淑雯小姐
何玉苓硕士
资料来源:华总、华研《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2009年9月24日,第v页。
自华总网站下载。
注:<华社20年规划小组 专案委员会>另称为“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委员会”。
附录2: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第二稿:主要建议摘要)(2009年7月9日)
此文件的“D.4 语言、教育与社会凝聚力”文段,提出9项建议,包括:
建议5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个别科目--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所谓小学生能够因为数理科目转用英语为媒介语,因而英语造诣与数理水平皆有所提升的说法,并非已经确定的事实。
英语、数理水平的低落,应该放在马来西亚教育投入全面倒退的脉络中来解读。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同时提升学生的语言能力与非语言科目的知识与技巧。任何媒介语的转换应该有充分的准备,确保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受严重影响。语言能力最弱的学生应该得到充分的协助。
堪为他国典范的教育思考与家长的选择,应该成为最终决定“英文教数理”政策在小学的存废问题时的主要考量。
(取录自第52页)
建议8 取消现有源流分类,鼓励多元语言教学
现今根据媒介语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错觉,使人以为特定源流只关系特定族群。在长期,各源流之间的分野应该被消除。所有国立学校都应该被视为国民学校,享有平等待遇,并得以自由选择在不同程度上实施多元语言教学,为学生提供各类单语、双语与多语学校。
(取录自第52页)
建议9 成立提供语言与文化多元性的校区
不同源流的学校应该在社区层次整合成一体。学校的利益不应根据所属源流整合,以致在全国的层次,仿佛源流与源流之间充满竞争关系。相反的,同一个县市的学校应该被整合成校区。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视彼此为伙伴,为校区内有不同偏好的学生与家长提供不同的选择。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在筹款、课程与课外活动合作。政府与社会在提供财政与其它援助时应该同时考虑校区与个别学校的需要,确保没有任何学校在设施和其它方面的发展上被忽略。最终,唯有处于不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环境中、当不同源流学校所服务的族裔-语言社群之间没有巨大社会经济鸿沟时,多元源流教育才可能蓬勃发展。
(取录自第53页)
资料来源:华总《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2009年7月9日。
自华总网站下载。
附录3: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第二稿A:主要建议摘要)(2009年7月14日)
此文件的“D.4 语言、教育与社会凝聚力”文段,提出9项建议,包括:
建议5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
个别科目--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所谓小学生能够因为数理科目转用英语为媒介语,因而英语造诣与数理水平皆有所提升的说法,并非已经确定的事实。
英语、数理水平的低落,应该放在马来西亚教育投入全面倒退的脉络中来解读。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同时提升学生的语言能力与非语言科目的知识与技巧。任何媒介语的转换应该有充分的准备,确保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受严重影响。语言能力最弱的学生应该得到充分的协助。
堪为他国典范的教育思考与家长的选择,应该成为最终决定“英文教数理”政策在小学的存废问题时的主要考量。
(取录自第52页)
建议8 承认所有源流学校为享有平等待遇的国民学校
现今“国民”与 “国民型”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错觉,以为非国语源流缺乏“国民”性格。同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念是:各教育源流只关系主要使用该媒介语的社群,与其它社群无关,造成了偏见与教育政治化。其实,所有源流的学校或多或少都开放予并迎合各族群学童就读。所有母语学校现有的自主权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与维护。与此同时,所有语言的学校都应被一律视为国民教育系统的平等部分。我国未来的国民教育系统必须在不同程度上纳入多元语言主义,并提供同等程度的支持,以便所有学童都能在人生性格与价值成型的阶段,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取录自第53页)
建议9 成立提供语言与文化多元性的校区
不同源流的学校应该在社区层次整合成一体。学校的利益不应根据所属源流整合,以致在全国的层次,仿佛源流与源流之间充满竞争关系。相反的,同一个县市的学校应该被整合成校区。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视彼此为伙伴,为校区内有不同偏好的学生与家长提供不同的选择。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在筹款、课程与课外活动合作。政府与社会在提供财政与其它援助时应该同时考虑校区与个别学校的需要,确保没有任何学校在设施和其它方面的发展上被忽略。最终,唯有处于不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环境中、当不同源流学校所服务的族裔-语言社群之间没有巨大社会经济鸿沟时,多元源流教育才可能蓬勃发展。
(取录自第53页)
资料来源:华总《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2009年7月14日。
自华总网站下载。
附录4: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2009年9月24日)
此文件的“D3. 多源流教育系统”文段,提出6项建议,包括:
建议1 所有教育体系应该被视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接受同等待遇,以栽培出能够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多元文化与多元语言的人民
现今“国民”与“国民型”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错觉,以为非国语源流缺乏“国民”性格。同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念是:各教育源流只关系主要使用该媒介语的社群,与其他社群无关,造成了偏见与教育政治化。其实,所有源流的学校或多或少都开放予并迎合各族群学童就读。
所有母语学校现有的自主权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与维护。与此同时,所有语言的学校都应被一律视为国民教育系统的平等部分。
弹性的多源流教育系统,允许学习者根据本身语言偏好与文化背景发展能力;这项优势应该受到承认。当需要出现时,新的教育源流应该被允许开办。没有任何教育源流应该被标签为妨碍国民团结或认同。恢复旧有政策:允许英语学校存在,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不但能满足许多家长的要求,也能确保马来西亚维持其作为世界上主要英语系国家的地位。
行动方案:
1.
所有教育源流都被承认为“国民学校”,并享有同等待遇。
2.
在现有的单源流中学教育中,语言与文化特色应该受到鼓励。如此,前教会中学与改制华文中学则可以作为培养未来英文与中文教师的园圃。
3.
如果有可观数目家长要求,国力教育系统内应该容纳新的教育源流,包括英文中小学、华文中学、淡米尔文中学。
(取录自第137-138页)
建议3 根据教学有效性与学习者/家长选择,在个别科目的媒介语上允许弹性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所谓小学生能够因为数理科目转用英语为媒介语,因而英语造诣与数理水平皆有所提升的说法,并非已经确定的事实。英语、数理水平的低落,应该放在马来西亚教育投入全面倒退的脉络中来解读。
行动方案:
1.
非语文科目在小学阶段应该以大部分学生的母语教授。
2.
小学以后非语文科目的媒介语应该依据大部分家长的选择,然而不应牺牲少数家长的正当利益。
3.
任何媒介语的改变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取录自第139页)
建议5 成立多元语言的校区,以便提供多元选择与鼓励统合
族群隔离在教育领域中不应该有容身之地。所有学校都应该有能够吸引多元族群学生的环境。所有国家援助的学校都应该不分族群全面开放予合格的学生。现今华小吸引非华语儿童的现象,应该被正面视为华小减低其族群色彩的成就。
鼓励族群之间的融合不应该与文化或语言上的同化混为一谈。事实上,一些政治人物与官僚急于建立单一源流学校的做法,激发了少数族群可能将被主流文化所同化的不安与忧虑。这正是非马来人与非回教徒家长强烈抗拒现有(国文源流)国民小学的主要原因。
不同源流的学校应该在社区层次整合成一体。学校的利益不应根据所属源流整合,以致在全国的层次,仿佛源流与源流之间充满竞争关系。相反的,同一个县市的学校应该被整合成校区。校区将对应地方政府的行政边界,并发挥为区内学习者提供教育上的语言与文化多元性的功能。同一校区的学校应该视彼此为伙伴,为校区内有不同偏好的学生与家长提供不同的选择。多源流教育系统可以在马来西亚茁壮发展,然而这需要改变现有高度政治化的环境,并且减低不同学校之间的鸿沟。
行动方案:
1.
所有公资学校皆不能只录取单一族群的学生。
2.
校区内的所有学校应该在募款、课程与课外活动上互相合作。
3.
政府、商界与社会在拨款与提供其它援助时,应该同时考量校区与个别学校的需要,以便确保没有任何学校在基本设施或其它方面受到忽略。
(取录自第140页)
建议6 收集系统性的数据,作为评估与支持所有教育源流的依据
多源流教育系统,必须不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被接受。这需要系统性监督所有教育源流的表现,以确保它们能够健康成长。监督与评估,必须公开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取得资讯,以助公共辩论与定期检讨。通过这些检讨,当局就能提供充分与及时的支持与干预,以便协助表现不佳的教育源流。
行动方案
1.
系统性收集所有教育源流的教育素质与毕业生的长期生命影响的数据。这些数据的检讨与分析将能够成为评估与支持各教育源流的依据。
2.
各教育源流的素质必须定期检讨,以确保他们符合时宜,并有效帮助国家在全球性竞争中保持多元语言与多元文化的优势。
(取录自第141页)
资料来源:华总、华研《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草案》,2009年9月24日。
自华总网站下载。
附录5:
《扭转国运: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2010年6月)
这本于2010年6月印刷出版的《扭转国运 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在“D3. 多源流教育系统”文段,提出6项建议,包括:
建议1 所有教育源流应该被视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接受同等待遇,以栽培出能够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多元文化与多元语言的人民
现今“国民”与“国民型”的教育源流分类,造成一种错觉而认为非国语源流缺乏“国民”性格。同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念是:各教育源流只关系主要使用该媒介语的社群,与其他社群无关,造成了偏见与教育政治化。其实,所有源流的学校或多或少都开放予并迎合各族群学童就读。
所有母语学校现有的自主权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与维护。与此同时,所有语言的学校都应被一律视为国民教育系统的平等部分。
灵活的多源流教育系统,允许学习者根据本身语言偏好与文化背景发展能力;这项优势应该受到承认。当有需要的时候,新的教育源流应该被允许开办。没有任何教育源流应该被标签为妨碍国民团结或认同。恢复旧有政策而允许英语学校存在,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不但能满足许多家长的要求,也增加马来西亚全球化世界多语人力资源的优势。
行动方案:
4.
所有教育源流都被承认为“国民学校”,并享有同等待遇。
5.
如果有可观人数的家长要求,国力教育系统内应该容纳新的教育源流,包括英文中小学、华文中学、淡米尔文中学。
6.
在现有的单源流中学教育中,语言与文化特色应该受到鼓励。如此,前教会中学与改制华文中学则可以作为培养未来英文与中文教师的园圃。
(取录自第249-250页)
建议3 根据教学有效性与学习者/家长选择,在个别科目的媒介语上允许弹性
个别科目的教学媒介语-不管中小学或大专-应该以教育绩效与学生/家长选择为依归。所谓小学生能够因为数理科目转用英语为媒介语,英语造诣与数理水平因而皆有所提升的说法,并不是已经肯定的事实。英语、数理水平的低落,应该放在马来西亚教育全面倒退的实际状况来理解。
行动方案
1.
非语文科目在小学阶段应该以多数学生的母语教授。
2.
小学以后非语文科目的媒介语应该依据多数家长的选择,然而不应牺牲少数家长的正当利益。
3.
任何媒介语的改变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取录自第252页)
建议5 成立多元语言的学区,以便提供多元选择与鼓励统合
族群隔离在教育领域中应无立足之地。所有学校都应该有能够吸引多元族群学生的环境。所有国家援助的学校都应该不分族群全面开放予合格的学生。现今华小吸引非华语儿童的现象,应该被正面视为华小减低其族群色彩的成就。
鼓励族群之间的融合不应该与文化或语言上的同化混为一谈。事实上,一些政治人物与官僚急于建立单一源流学校的做法,引发了少数族群可能将被主流文化所同化的不安与忧虑。这正是非马来人与非回教徒家长强烈抗拒现有(国文源流)国民小学的主要原因。
不同源流的学校应该在社区层次整合成一体。学校的利益不应根据所属源流整合,以致在全国的层次,仿佛源流与源流之间充满竞争关系。相反的,同一个县市的学校应该被整合成学区。学区将对应地方政府的行政辖区界线,并发挥为区内学习者提供教育上的语言与文化多元性的功能。同一学区的学校应该视彼此为伙伴,为学区内有不同偏好的学生与家长提供不同的选择。多源流教育系统可以在马来西亚茁壮发展,然而这需要改变现有高度政治化的环境,并且减低不同学校之间的鸿沟。
行动方案
1.
所有公资学校皆不能只录取单一族群的学生。公资应该拨给招收不同族群及各源流的学校。
2.
区内的所有学校应该在募款、课程与课外活动上互相合作。
3.
政府、商界与社会在拨款与提供其它援助时,应该同时考虑学区与个别学校的需要,以便确保没有任何学校在基本设施或其它方面受到忽略。
(取录自第253-254页)
建议6 收集系统性的数据,作为评估与支持所有教育源流的依据
多源流教育系统,必须不加剧不同语言社群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被接受。这需要有系统性的监督所有教育源流的表现,以确保它们能够健康成长。监督与评估,必须公开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取得资讯,以助公共讨论与定期检讨。通过这些检讨,当局就能提供充分与及时的支持与干预,以便协助表现不佳的教育源流。
行动方案
1.
有系统的收集所有教育源流的教育素质与其对毕业生的影响的数据。这些数据的检讨与分析将能够成为评估与支持各教育源流的依据。
2.
各教育源流的素质必须定期检讨,以确保他们符合时宜,并有效帮助国家在全球性竞争中保持多元语言与多元文化的优势。
(取录自第254页)
资料来源:华总、华研《扭转国运:马来西亚20年行动方略》,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