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1日,星洲日报 “活力副刊新教育”依据雪隆华校董联会提供的若干稿件,编辑后各分题为【林晃昇与独大运动始末】、【新纪元何去何从】及【如何再现独大精神】刊登在《林晃昇逝世16週年专题:华社还需不需要独立大学》。
2018-05-08日,在活力副刊刊登了一篇题为【为一篇看漏眼的稿向新纪元学院道歉】的文章。文中提到5月1日刊登的《林晃昇逝世16週年专题:华社还需不需要独立大学》是一位华教活跃分子希望星洲副刊去做的题目,并提供了若干文稿;可见这是不择手段,有预谋,无耻的建议!他们利用林晃昇逝世16週年纪念为幌子,实则为打击新纪元大学学院作文章;他们借“转型”以延续 “独大精神” ,实质则是背弃广大华社当年响应林晃昇办独大的号召;“转型”的结果是独大的变质;在 “延续独大精神” 的堂皇题目下隐藏的晦涩目的,不细读当然会遗漏,会中招!
在【新纪元何去何从】中,“叶派透过修改章程改为个人会员掌控,因此被认为有将新纪元”私有化“之嫌”及“不再向华社报告新纪元的账目,华社根本无从得知现今新纪元盈亏如何”,是严重的污蔑与毁谤!
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是依据高教法令成立的公司,是为了让新纪元学院成功升格为新纪元大学学院而设立;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全权拥有的子公司;“私有化”只是他们延续董总风波斗争的藉口。这些“私有化”的疑虑都曾经不只一次公开解释过;法庭也针对他们提出的诉讼,判决修改章程是符合程序及合法的。虽然董、教总及独大三机构是新纪元学院的发起人,但是,他们在会员大会并没有特权;他们跟普通会员一样,每个机构各别只有一票的投票权;林晃昇、沈慕羽华教前辈等创办人在草创初期的章程刻意如此安排,必有其用意。至于三机构各委派5位代表进入董事会被削减为各两位代表是依据历来他们的出席率作出调整的;修改是为了新纪元升格大学学院后的发展更顺畅;不能把董事会集体作出的决策怪罪于叶新田博士。
独大以[独大教育中心]设置了一个全新的,非常简洁的网站;主要是为合作的中国院专招生;所谓的“合作”,说白了就是授权代理收费招生;可以这么说,独大有限公司已经沦为与中国“合作”的大专院校的招生代理!
网页中列出的收生费用如下:
申请费: RM 50.00
成功录取收费: RM2,800.00
大专院注册费: RM 400.00
其他费用如住宿等,与独大“合作”的大专院校详情、学生入学资格、奖学金等可在独大网页查询。
这就是陈友信认定“董教总教育中心及新纪元大学学院不再属于董总、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管辖”后,规划收费招生就是“独大转型的第一步”?“转型”放弃延续独大精神,就是独大有限公司的定位?
这就是陈友信回应他自己提出的“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开放,华社还需要支持民办学院?”追求的答案吗?
我奇怪的是,“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开放”与几十年来华社支持民办学院的意愿,会有冲突吗?
从新纪元学院的成立开始,独大的使命就落在新纪元学院的身上;延续“独大精神”的使命已经是升格大学学院后的新纪元永续经营的任务!
随着新政府的上台,正是体现林晃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美好时刻;董总、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是时候“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林晃昇的“团结论”;三机构应该即时放弃成见,委派代表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共谋大学学院的发展事宜。
独大若要有“新的思维与新的转变”,发扬“团结论”与独大精神,首先就必须放弃对叶新田主席领导的董事会的成见,以“放下自我,成全大我”的精神,感召董总及教总委派代表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也只有如此,才能延伸独大“民办学院”的理念,再次“贴近华社的需求”,而不是从大格局“转型”为小格局的收费院专代理公司。
文字可以绚丽,语句可以堂皇,没有实质的行动,也只是漂亮,吸引盲人眼光的形容词;起不到实际的作用。
“华教运动未来何去何从? ”,就让你我的心态去衡量吧!